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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 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深圳市联合基金 ( 粤深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8-17 10:09 访问量:5765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 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 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充分发挥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 以下简称省基金)的导向作用 , 按照 《广东省基础 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深圳市联合基金 (以下简 称粤深联合基金)协议书 》要求 ,现启动2021 年度粤深联合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项目类型
    粤深联合基金是省基金的组成部分 ,按照 “省市联合 、立足 区域、面 向社会、公平竞 争”的原则 ,围绕深圳 与粤港澳大湾 区 经济 、社会 、科技发展需 求 ,支持在重点领域和方向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和粤港澳研究团队 ,鼓励区域合作与 协同创新 ,突破地方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 ,促进一批主流学科进大国家乃至世界前列 ,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本年度粤深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 、重点项目 、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三类。
 ( 一 ) 青年基金项目 。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 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激发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 ,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队伍 。
( 二 ) 重 点项目。支持科技人员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与区域创新发展需 求 ,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 、系统的创新性研究 ,促进学科发展 ,突破地方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 ,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
( 三 ) 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需求 ,支持粤港澳科技人员联合组建研究团队在科技前沿领 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育国际化研究团队,提升粤港澳基础研究合作水平 ,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具体项目申报指南 详见附件 1、2 、3。
二、申报要求
( 一 ) 申报限制要求 。
1.项目仅面向广东省内省基金依托单位 ( 已注册具备省基金 项目申报资格的 单位 ) 申报。
 2.2021 年度省市联合基金 ( 含粤穗 、粤深 、粤佛 、粤莞联合基金 ,下同 ) 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项目数量限制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 1 项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并计入同一年度只能提交 2 项 省科技计划 (专项 、基金等 ) 项目申请的限制 。
 3.2021 年度省基金 ( 含省自然科学基金 、省市联合基金 、省企联合基金 ) 最多支持每个申请人立项 1 项 。申请人已获得 2021年度省自 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 ,不得申 报。
 4. 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专项 、基金等 ) 达到 3 项 ( 省实验室 、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类项目 ,普惠性政策类项目 ,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 ,或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达到 2 项 的,不得申报。
 5. 申请人逾期 一年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 ( 专项 、基金等 ) 项目达到 1 项的 (平台类 、普惠性政策类 、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不得申报。
 6. 申请人在研主持省重 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 、省基础 与应用 基础研究 重大项目 ,省基金重 点项目 、研究团队项目 、重大基础 研究培育项目的 ,不得申报。
 7. 申请人因发生省科技计划 ( 专项 、基金等 ) 严重失信行为 , 被取消其作为 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 省级科技计划 任务资格的 ,不得申报。
申请人申请各类 型项目所 需其他条件详见相 应 的项目申报指南 ( 附件 1、2 、3 )。
( 二 ) 科研诚信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 ,严禁冒名申请,严 禁编造虚 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 者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 者应 当如实填报个人 信息并对真实性负 责 ,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 责 ,并在系 统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 ( 无须 上传纸质承诺 函 )。
2. 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 申请书 ,如实填写相 关 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 ,严 禁抄袭 剩窃或弄虚作假 ,严 禁违反法 律法规 、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 面的有关 规定。申请书 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和涉 密的内容 。
3. 申请人不得在同 一年将研究 内容相同或相 近的 项目 以不 同项目类型 、由不同 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 已获资助的项目 重 复提出 申请;不得将同 一研究内容向 不 同资助 机构提出 申请。 申请人申请的相 关研究 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 的,须在项目申请书 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 所申请项目的 区别 和联系 。
4.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 科技安全 ( 如生物安全 、信 息安全等 ) 等相 关问题 ,申请人应 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 和伦理准则 ,并提供单位伦理委 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 证明 ( 以在 附件中上传的证明材料为 准 )。
5. 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 项目内容和预期成果指标等 ,不 得虚构和夸大 。项目 一经立项 ,申报填写 的任务、 目标、研究 成 果指标等内容将自 动转为 项目任务书 对应 内容,原则 上不予修改 调整。
6. 申报过程中存在严 重失信行为 的,按照 《广东省科学技术 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 ( 专项 、基金等 ) 严 重 失信行为 记录与 惩戒 暂行规定》 等有关 规定处理 。
( 三 ) 经费预算要求。
1.项目应按照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 计厅 关于省级财政 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 ( 粤财规 〔 2019 〕 5 号 ) 及相 关 规定 ,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经费 预算 。
2.青年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试行 “包干制” ,不需填报经费开支具体科目预算 ’,并按如下要求执行 :
( 1 ) 直接经费支 出不设科目 比例限制,由项目负责人自 主调剂使用 ,经费支出 应实际用 于项目研究 支出 ;
( 2 ) 间接经费支出 比例按照 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 理有 关规定执行 ;
( 3 ) 不得列支基建费 ;
( 4 ) 项目结题验收时须提交经费决算表 。
( 四) 依托单位职责 。
1.依托 单位应 认真履行管 理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项目及经费 管理制度 ,特别是经费使用 “包 干制” 的管理制度 ,加强和规范 省基金项目 执行 、验收等管 理。
2.依托单位应 对申请人的申 报资格负 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 实性负 责。依托单位要按照 《广东省科研诚信管 理办法 ( 试行 ) 》 等有关 要求 ,加强 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 ,杜绝夸大不 实 ,甚 至弄 虚作假。
3.依托单位按要求完成项目推荐后 ,确 认生成项目 清单 ,并 在系 统上传由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的  “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函”
( 承诺函模板可在申 报系 统开放后 下载 ,由单位管理员在 “ 申报 管理” 一 “项目管理” “省基金项目 清单管 理” 中上传盖章后的 扫描件 ) 。
4.依托单位应建立完善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机制 ,防范 伦理和安全风险 ,按照 有关法律法 规和伦理准则 ,加强伦理审查 和过程 监管 。
( 五 ) 合作研究要求。
1.除牵头申报依托 单位外 ,项目合作研究 单位一般不超过 2个 ( 粤港澳研究团 队项目不超过 4 个 ) 。
2.依托 单位和合作研究 单位应 当在 申请 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 ( 或合同 ,下同 ) ,并在经费 预算中说明资金分配情况 。
项目 申报期间,合作研究协议无须提交 ,留在依托单位存档备查 ; 项目按程序获立项后 ,合作研究协议通过申 报系 统随任务书 一并 提交 ( 具体要求另 行通知 )。
3.境外单位人员 一般以个人身 份参与 项目申请 ,且应 在网 上 申报系 统中上传 “境外人员知 情同 意函” ( 可在系 统中下载模板 ) 的电子扫描文档 ;港澳人员 可以个人身份或 以合作研究单位人员 参与 项目 申报。
三 、申报方式
( 一 ) 项目须通过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或 “广东省科技业 务管 理 阳 光 政 务平 台 ” ( 以下 简 称 阳 光 政务平 台 , 网 址 : http://pro.gdstc.gd.gov.cn /) 实施网上无纸化申 报。
( 二 ) 项目申报前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 通过阳 光政务平台 申 请注册为 省基金依托单位 。申请人可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登录界面 中的 “查看单位注册情况,查询起所在单位是否为省基金依托单位。
( 三 ) 申请人须按照 网上平台 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 息,上传 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 ,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按流程提交 。 《省基金 项目 网上申 报操作指引 》 及项目 申请 书模板可登录阳 光政务平 台 ,在 “首页一工作提醒” 下载 。
( 四 ) 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 统一填写 2021 年 10 月 1 日,终 止时间按照 各类型项目资助期 限要求填写 。
四、时间安排
( 一 ) 网上正 式填报及依托 单位推荐 时间:
2021 年 8 月 17 日~9 月 6 日 17:00
( 二 ) 依托单位网上提交项目 清单及承诺函 时间:
2021 年 9 月 7 日~9 月 9 日 17:00
五、联系方式
( 一 ) 省基金委联系 电话:
1.指南 业务咨询 :杨 汶、王 倩 ,020-87567871 、7870
2. 申报业务咨询 :陈佳思 、 周 晓燕 ,020-87567835 、7807
( 二 ) 省科技厅联系电话 : 基础研究处 :路智林 ,020-83163889
( 三 ) 深圳 市科创 委联系 电话:
基础研究 和平台基地处 :盛 云,0755-88121607
( 四 ) 网络申报技术支持电话 :020-83163338 
附件:1.2021 年度粤深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 申报指南
2.2021 年度粤深联合基金重 点项目申报指南
3.2021 年度粤深联合基金粤 港澳研究 团队项目 申报 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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