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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研究院培训服务支持单位遴选公告

时间:2024-07-10 14:11 访问量:5398

一、基本概况

  深圳研究院每年培训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和管理人员达1万人次以上,为充分整合社会优质资源,进一步提高培训服务质量,现公开遴选教师培训服务支持单位。

  现公开遴选5家协议服务商(若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后的合格供应商≤5家,则推荐n-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n为合格供应商数量)。

  本项目协议期为3年(2024-2027)。每年对入围服务支持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者,将终止合作。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从事教育培训或相关服务的资质;

  (2)有符合支持本地化服务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培训产品研发人员、市场开拓人员和教学服务人员,能有效开展培训市场开拓、培训工作的组织以及学员学业辅导工作;

  (3)在当地有固定的办公办学场所,能够承接一定规模学员的培训任务,教学服务设施齐备和相对集中,学习环境优良。符合国家与地方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遴选办法及流程

1.采取磋商谈判方式。

2.报名: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0日(18:00截止)。

3.磋商谈判:2024年7月25日上午10:00。

4.磋商谈判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腾讯会议)。

5.确定最终服务支持单位,进行公示(三个工作日)。

6.公示期结束,签订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