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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招标公告

时间:2021-10-20 10:11 访问量:49534

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粤港澳大湾区实验中心(增城)项目

平台运营公司合作单位遴选

请 招 标 公 告

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华中师范大学深圳研究院委托现对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粤港澳大湾区实验中心(增城)项目平台运营公司合作单位遴选进行邀请招标,经同意,现拟邀请广州联冠商务有限公司、广州花果山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卓沐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参加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粤港澳大湾区实验中心(增城)项目平台运营公司合作单位遴选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粤港澳大湾区实验中心(增城)项目平台运营公司合作单位遴选

二、招  人:华中师范大学深圳研究院

  人: 刘世文             话:1897136113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  黄工              话:1899835252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

四、项目规模:华中师范大学深圳研究院(湾区教研院)作为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粤港澳大湾区实验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实验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拟遴选优质合作单位成立平台运营公司,以平台运营公司为依托在增城建设一个高标准的现代化教育教学实验中心,欲打造湾区教师教育实验基地的标杆。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服务期长期

七、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由于本项目属于拟遴选优质合作单位项目,无需进行投标报价。

3、招标内容:华中师范大学深圳研究院(湾区教研院)作为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粤港澳大湾区实验中心(增城)项目(以下简称实验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拟遴选优质合作单位成立平台运营公司,以平台运营公司为依托在增城建设一个高标准的现代化教育教学实验中心,欲打造湾区教师教育实验基地的标杆

八、公告发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1020 20211025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19号科城大厦二期502)。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1028日上午0930-10:00,开标时间:20211028日上午1000地点: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19号科城大厦二期502会议室)。备注: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 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及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 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领取文件时须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交)、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投标人近3年(20181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十二、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公告在华中师范大学深圳研究院网站http://sz.ccnu.edu.cn、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loneda.com)招标投标专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招标人:华中师范大学深圳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1019